应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体系
打通医保渠道,提高支付能力
“提高医养结合服务的供给能力,关键是相关部门能自上而下协同推进。”侯学元介绍,医养结合模式中,养老问题涉及民政部门,医疗护理涉及卫生部门,医保进入涉及人社部门,资金支持涉及财政部门,在实践操作中,需要各部门拓宽视野,主动寻找政策接口,提高政策协同力度。
业内人士指出,医养结合这项系统性工作急需得到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服务标准,逐步实现医疗护理资源覆盖所有老人、所有居家养老中心以及所有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
记者了解到,针对医养结合护理院,卫生部门2011年出台的标准所要求的门槛较高,特别是对医护人员的配比、设备设施等有严格要求,也导致了护理院前期投入较大。一些小型机构难以承受,大中型的也需多年才能收回成本。以泰乐城老年优养全护之家为例,政府给予了划拨土地无偿使用40年以及床位补贴等多方面的支持,但在起步阶段,亏损仍不可避免。
“一些地方的护理院故意模糊养老和护理的概念,从而套取医保资金。而在个别经济欠发达地区,医保蓄水池中资金有限,再分流到养老机构,容易造成一些问题,也客观上导致一些地方并不积极推动医养结合护理院建设。”钟山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老年事业系主任单奕认为,医保资金是用于看病的,而不是用于养老的。套用医保资金去搞养老,是对医保体系的侵蚀,严重的话会动摇医保体系的根基。长远看,必须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长期照顾保险体系;现阶段,可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护理类保险,给予其经营税减免,同时给予投保者保费部分免缴个人所得税待遇。
孙才洋告诉记者,在德国、日本等国家,所有居民从45周岁开始与国家共同缴纳护理保险保费。“就如同基本养老保险账户一样,在未来失能、半失能阶段,承担一部分护理费用。”孙才洋认为,这样既可以减轻医保资金分流隐忧,又能使医养结合护理院获得长期良性发展。
目前,江苏省在《关于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意见》中提出,支持各地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人社、卫计、民政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调研,做好与医保政策的有效衔接,发挥医保基金效益,缓解失能老人护理费用支出压力。
江苏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徐琴认为,无论国内外,医养结合护理院的定位都较为高端,所住老人一般符合两个条件:失能或半失能;有一定经济实力。因此短期内这一养老方式还无法覆盖所有老人。“在现阶段,我们还可以用别的手段对现有的养老方式做出补充,实现医养结合的效果。”她举例说,目前南京市政府采取社区医院巡回医疗的形式,对失能老人进行造册走访,并给予医院一定的补贴,以较低成本整合最佳资源;或在老年公寓配备全科医生,以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