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
无论是政府兜底的“第一支柱”、还是企业负担的“第二支柱”、抑或是个人购买的“第三支柱”,按照此前计划,改革都将于年底前落地及试点。
“第一支柱”投资办法落地
8月2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一支柱”改革率先落地。
《办法》的出台无疑将改变当前养老基金只能存银行、买国债的现状,资产配置将趋于多元化。而市场最为关心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同,为30%.
尽管权益类投资比例有了明确答案,但《办法》中对受托机构并未明确,中金公司研究报告认为,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可能性最大。目前,讨论最多的是以下三种模式,其一,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具备14年的投资管理经验,截至2014年底累计年均投资收益率8.4%.如果采用这种方式,除已经委托的广东、山东之外,养老基金结余较高的省份有望较快地加入这个行列,比如江苏、浙江等。其二,财政部与人社部新建一个独立的机构,有助于养老基金全国性的统筹管理,并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形成良性竞争。但是新建机构需要时间,这种方式下,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落实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其三,山东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成立引起养老金是否会在各地自行管理的讨论,不过根据人社部对《办法》的解读“基本养老基金要集中投资运营,避免地方分散投资的低效和风险”,基本否定了这一方式。
据记者了解,人社部与财政部刚成立研究小组,具体操作细则也将在今年推出。
“第二支柱”修订正在推进
根据人社部的解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要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基金的绝对安全”,因此在实际运营中,为安全考虑,投资股市的比例很可能达不到30%.
企业年金的投资情况也佐证了上述观点。事实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与企业年金的投资要求基本一致,包括限于境内投资,股票及股票型产品投资占比不超过30%.2014年,企业年金投资收益率9.3%,权益类资产占比只有6%,距离30%的上限相距甚远。